馬來西亞采用了加密貨幣監管規則后,于2018年更新了法律框架。據他們稱,轉換非法定資金的交易所,交換商和組織被稱為“報告代理人”。該領域的控制權交給了國家中央銀行(馬來西亞國家銀行)和主要監管機構證券委員會。它必須在ICO框架內規范關系并簽發用于交換加密貨幣的許可證。
1、政治、經濟和貿易環境穩定,基礎建設完善。
所有非法定資金周轉量的發行都在證券委員會的監督下,并且將根據交易所遵守監管機構的規定來發行加密貨幣許可證。它被賦予控制交易所和ICO的廣泛參考,可能會由于不遵守標準而宣布組織的活動終止。為了在馬來西亞合法工作,交換者必須:
1、將投資文件提交給國家銀行批準
2、滿足交易參與者信息披露方式框架內的條件
3、提供充分保護投資者資金,遵守反洗錢標準和打擊國際恐怖主義的證據
4、確認交易所有能力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收集有關他們的數據,他們的活動等
1、所有董事和股東公證過的護照復印件(兩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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