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除下放各市、自主評審單位以及不能組建評委會的職稱系列外,仍由省直主管部門承擔相關系列、層級的評審工作。各市、省直主管部門、自主評審單位不可將評審權再次委托或下放。
評審標準實行國家標準、地區標準相結合。省人社部門會同省直主管部門在國家評審標準基礎上,制定、修訂相應的省評審標準;各市可參照國家和省評審標準制定本地區評審標準;
制定、修訂評審標準,要體現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發展需要以及專業技術人才成長規律和特點,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注重考查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性、技術性、實踐性和創造性,突出評價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績效、創新成果。
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論文、獎項要求。
同時,調整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政策。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不再作為職稱申報和評審的前置性必備條件。
2020年工程師職稱申報條件
1.助理職稱:(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2.中級職稱:(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職稱:(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020年職稱評審申報需要資料:
1. 身-份證 (正、反)
2. 學位證
3. 2寸照片(藍底或者紅底)
4. 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繼續教育合格證
5. 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登記表(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參加過哪些項目)
6. 相關論文(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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