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靈活用工之風大盛,企業被鼓勵將部分業務采用業務外包的方式完成。管理大師查爾斯·漢迪隨之提出了“三葉草組織”,他認為企業應該總共使用三種人力資源:全職雇員、兼職人員和外包工人。
它意味著:市場上眾多勞動者將獲得更大的自主選擇權,這不僅是指工作方式,還有時間自由支配。這種工作組織方式無疑是突破工作人員坐班束縛的解決方案,在中國,這一新型的靈活用工新模式同樣存在巨大潛力。
據調查得知,到了20世紀末,固化的組織受到挑戰,有30%的人愿意在任何時候從事靈活用工職位,很多‘95后’甚至‘00后’都樂于以一種相對自由的無約束狀態去生活工作
這與傳統的工作組織方式截然不同,對于雇主而言,這種方式同樣具有吸引力。
**,人力資本上的靈活性讓雇主得以迅速擴大或縮減業務規模,并將這一過程中的成本降到**。
其次,靈活用工人員分別來自不同的專業和不同的企業背景,可以讓企業在組織內部不斷獲得新的創新力和多樣性。
靈活用工模式讓過去許多不可能達成的生產要素資源配置變成了可能,有利于幫助企業應對互聯網時代帶來的沖擊,并以創新有效供給,維護和提升需求側的用戶體驗,自然會受到市場主體的熱捧。
以社交電商來說:8000余家,甚至上萬家MCN。這是目前國內MCN行業的規模。MCN模式源于國外成熟的網紅經濟運作,其本質是一個多頻道網絡的產品形態。
從羅永浩抖音直播刷屏,到朱廣權和李佳琦的“小豬佩奇”同臺帶貨,再到薇婭直播賣車賣房賣火箭......
2020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將達到9610億元。直播電商的火爆,離不開紅人效應。網紅名人的商業價值也在被不斷開發,不少“頂流”、“大咖”主播日收入可達到百萬。
誰不想成為創造財富呢?這也讓很多急于求成的企業出現問題,企業納稅信用大打折扣。
翻一翻社交電商案例,帶你走出稅務險關。2016年北京市朝陽區地稅局披露,某直播平臺2016年支付給直播人員的收入高達億元,但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終補繳了稅款6000多萬元。
平臺如果想考慮長遠發展,稅務紅線堅決不能觸碰。僥幸心理偷稅漏稅不僅影響平臺的發展,而且觸犯稅務法律,后果不堪設想。
忍不住好奇平臺是怎么支付傭金費用給主播的?在實現主播流量變現之后,平臺應該把部分費用支付給主播。這時,MCN機構有三種模式向主播支付費用:
模式一、通過工資支付
如果主播與直播平臺勞動關系成立,主播所獲得的底薪、用戶打賞分成應當被認定為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45%超額累進稅率,由直播平臺作為扣繳義務人,應為主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對于月收入超過8萬的主播來說,他們8萬以上部分就要按照45%的稅率繳稅了。
模式二、通過勞務費支付
如果主播與直播平臺不構成勞動關系,僅是為直播平臺提供勞務服務。
在該種情況下,主播所獲得的底薪、用戶打賞分成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應當由直播平臺作為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后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稅率是3%-45%等累進稅率,多退少補。
模式三、通過合作關系支付
對于主播個稅高達45%的稅負成本,無論是MCN機構還是主播個人,亦或者二者共同承擔都不劃算。
若主播設立相關市場主體(如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并以該市場主體的名義與直播平臺簽署相關協議,則與直播平臺之間構成合作關系,此時主播所獲收入由主播以該市場主體名義自行申報納稅。
一般情況下,個人的經營所得應該按照5%—35%的稅率繳納個稅,但是通過核定征收,稅率可以大幅度下降到以下,大大降低稅負。
這樣的情況平臺選擇簽約靈活用工平臺。比如智惠薪,通過智惠薪平臺承攬直播平臺或者經紀公司的外包業務,靈活用工平臺收取一定金額的服務費后向主播支付承攬費用,靈活用工平臺按照臨時稅務登記的自然人經營所得為主播代扣代繳稅款并申報納稅。
注意,企業千萬不要虛開發票,這樣企業被認定為偷稅漏稅。社交電商企業A假設把盈利的50萬外包給智惠薪云平臺,通過企業外包項目,企業可獲得平臺開具的6%增值稅發票并完成進項抵扣,可列支成本。
實際上靈活用工的方式**安全、便捷、高效,也是**理想的節稅籌劃解決方案。在實操過程中,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將多種稅務難題解決,所以,企業**終還是需要通過專業的財稅咨詢籌劃進行輔導把關,以免誤用亂用產生風險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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