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資質申請的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無違法犯罪記錄;
(2)承擔或擬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項目、產品涉及國家秘密;
(3)無境外(含港澳臺)控股或直接投資,且通過間接方式投資的外方投資者及其行動人的出資比例**終不得超過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董(監)事會人員、**管理人員以及承擔或者擬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或者長期居留許可,與境外(含港澳臺)人員無婚姻關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產和辦公場所,具有承擔涉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任務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負責保密工作,場所、設施、設備防護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
(7)1年內未發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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