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在外國的涉外公證/書,是否可以向我國駐外使領館申辦領事認證?
答:我國駐外使領館不掌握國內公證處或其他出證機構的簽字或印章備案,不便核實文書真偽,因此原則上不受理國內出具的公證/書或其他文書的認證申請。當事人應將文書送回國內,按正常程序補**處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和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的認證手續。
代理領事認證的單證范圍:
(一)、用于通關結匯的各類單證。如:產地證、商業inv、箱單、提單、保單等;
(二)、用于國際商事活動的各類文件。如:合同、價格單、協議、營業執照、聲明、報關單等。
(三)、其他涉外商事活動中需要認證的文件。
大使館認證(領事館認證)的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1、 準備好認證的資料,同時以現金、轉帳、支票的形式預交認證費;
2、 快遞需認證的單證和文件至我們辦-理;我們送到各駐華使館認證;
3、 證/書返回后,通知企業領取或遞送已認證的單證和文件。
具體的辦-理時間和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使領館認證的時間:平件一般為15個工作日,急件一般為7個工作日;根據使領館認證的國別不同,收費也有所不同,包括:各駐華大使館或駐港領事館認證費+協會代辦費(含單證往返快遞費、稅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