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家常見的詞:使館認證、領事認證、使館加簽,大家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同一表面意思。
大使館加簽的概念:
大使館加簽是指我國外交機構和/或外國駐我國使領館在涉外文件上確認我國公證、認證機 關或某些特殊機*關的簽字或印章屬實。經過認證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為文件使用國有關 當局所承認。
什么時候需要辦-理使館加簽? 按照國際慣例和中國領事實踐,我國公民在國外學習、工作、居住,或是在國內辦-理出國簽證時,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國內公證處出具的涉外公證/書,如出生公證、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授權委托書公證、合同公證等等。這些公證/書在送國外〔或外國駐華使(領)館〕使用前一般需要辦-理使館加簽;中國企業法人因境外經貿活動需要,常需向官/方機構申請原產地證、發貨清單、形式、規格證明、重量證明、裝箱單、提單、保險單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原產地證明、商品檢驗證明書、動植物出口檢疫證明書等,這些文書在發往國外使用前,一般也需辦-理領事認證。反過來,外國有關文書在送中國使用前,也需辦-理相應的使館加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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