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單據認證,是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按照《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職能,依據國際慣例以及國外有關當局和客戶的要求, 應國內出口企業的申請,對信用證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關結匯的有關單據或有關保險公司、船公司等機構出具的單據進行認證。
對外貿易單據認證作用;
在國際貿易中,進出口商對貨物的交接和貨款的結算主要是通過各種商業單據的轉移來實現的。為確保這些商業單據的真實性,實現交易的安全,順利實現貨物通關結匯, 根據國際慣例和進口國的相關規定,通常由出口商所在地商會對出口商提供的各種商業單據加以確認和證實。這既是出口貨物能否順利通關的前提條件, 也是進口商按照信用證支付貨款的基本條件。
領事認證的概念: 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領事認證,又稱“使領館認證”。
領事認證的歷史沿革:領事認證制度是隨著國際商業往來的發展而逐步建立起來的,具有悠久的歷史,在對外交往和文書流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0年代初,阿拉伯國家聯盟決定對以色列進行經濟制裁,并同時抵制與以色列有經貿業務往來的外國企業。為此,阿拉伯國家對向其出口的貨物所涉及的單據,要求有阿拉伯國家駐該國的使(領)館予以領事認證,主要是證明出口商品與以色列無關。從此,領事認證業務得以在我國開展。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一些南美國家和部分歐洲國家對我國向其出口貿易也相繼實施了領事認證制度。目前,世界上還有個別國家還未與我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但是民間的商業往來仍很頻繁。隨著中國對外交往的不斷擴大和中國國際地位的提升,一些國家還單方面免除了中國境內文件送往該國使用的領事認證,這些國家有美國、日本、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 在國際貿易中,對出口商的商業單據和文件以及其他機構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部、領事機構加以認證這已成為一種比較普遍的做法。同時,領事認證不僅僅是一種國際慣例,而且在不少國家中是以法律的形式來加以規定的。更為重要的是領事職能的一個體現,它不僅涉及到貿易問題,還涉及到國與國之間的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