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近幾年來,我國向拉美、非洲、中東等國家和地區的出口逐年增加,尤其是輕工業品占有較明顯的優勢,這些國家和地區已成為我國對外出口的新興市場。這些國家處于保護本國市場的需要,紛紛制定了嚴格的貿易保護政策,其中許多要求我出口商品單證必須經過進口國駐我國使館的認證,才可辦-理通關手續。目前,要求使館認證的主要國家有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聯酋、土耳其等,但除中東、南美、非洲等地區,一些歐美國家也正加入到這一行列中來。
為什么要辦-理領事認證蓋章? 領事認證的目的是向使用文書的外國機構證實文書的真實性,避免因其懷疑文書上簽字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使用。比如說,國內公證處出具出生公證/書,當事人如果不辦領事認證直接拿到A國使用,A國主管當局無法核實這份文書的真偽,因此將拒絕接受,A國當局會要求當事人將文書經過A駐華使(領)館確認。而A國駐華使(領)館也沒有中國內公證處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本身的真偽,因此又會要求文書先經中國官/方機構認證,證明有關文書證單位的印章及官員簽字屬實,然后A國駐華使(領)館再確認中國官/方機構的印章、簽字屬實。此后A國主管當局才會接受此文書。
在國際貿易中,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客戶根據本國的法律或規定要求中國外貿公司、出口企 業提供的涉外商業文件或單(如原產地證明書、商業INV、提單、裝箱單、保險單、合同、營 業執照 等),需經中國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辦-理領事認證。根據廣大外貿公司和企業的 申請,可以為他們代理申請涉外商業貿易文件或單證的領事認證業務。
大使館加簽的目的:
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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