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跟他人借錢的時候,債務人寫張借條給債權人是合理要求。但是,有些債務人遇到了債權人要求在借條中加違約金的情況,一旦債務人沒有按照借條內容實施,那債權人就有權**務人支付違約金。那么借條里面寫明有違約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跟著四川履正律師一起來探討一下吧。
含違約金的借條是否法律效力?
當事人在借條中自愿約定違約金,并且借條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違約金具有法律效力。借條注明違約金,只要不超過15.4%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成都債權債務糾紛: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可以同時約定,但是不能同時支持。
履正律師為大家回答了“含違約金的借條是否法律效力”的問題,只要不超過15.4%就具有法律效力,成都債權債務糾紛問題大家還有其他疑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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