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使館在辦-理藥品、**器械、**、化妝品類的文件時,需提供生產許*可*證、銷售證/書、GMP證/書、營業執照、授權書、產品承認說明。
送科威特使館的產地證及Invoice的領事認證需提交白色產地證;送敘利亞駐北京使館的領事認證的產地證及Invoice上須加打“貨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說明。
辦-理泰國領事認證的涉外商業文件需附有泰語譯文。
巴西駐華使館明確劃分領事認證業務受理領區
巴西駐華使館告,即日起,江浙滬皖魯五省出具的文書送巴西駐上海總領館認證,閩粵桂瓊湘滇貴七省出具的文書送巴西駐廣州總領館認證,使館不再認證來自上述區域的文書。望廣大企業遵照執行。
在國際貿易中,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客戶根據本國的法律或規定要求中國外貿公司、出口企 業提供的涉外商業文件或單(如原產地證明書、商業INV、提單、裝箱單、保險單、合同、營 業執照 等),需經中國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辦-理領事認證。根據廣大外貿公司和企業的 申請,可以為他們代理申請涉外商業貿易文件或單證的領事認證業務。
大使館加簽的目的:
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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