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文件可自行翻譯并蓋章,官/方或其他組織機構的文件,需翻譯公司翻譯,并應提供翻譯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委內瑞拉、烏拉圭、西班牙為上海領館辦-理,貿促會不提供翻譯服務;其他在北京使館認證的,貿促會可代為翻譯,但要另收費,并延長辦-理時間;
* 企業只做純西文的文件認證的,需提供一份中文翻譯件作為佐證材料。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館要求所有認證文件一式兩件:
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烏茲別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館留底(不收認證費)
2、下列使館要求提供認證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份數如 下表:
埃及、也門、伊朗、、印尼、老撾、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亞、盧旺達、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亞、印度 以上國家提供一份復印件
剛果共和國 提供二份復印件
阿聯酋 提供一份(產地證) 復印件 提供二份(CI) 復印件
利比亞 提供四份復印件
問: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領事認證?
答:在進出口貿易過程中,應信用證和進口商的要求或根據進口國的法律和習慣,需要辦-理領事認證。
問:何時辦-理領事認證為宜?
答:領事認證的整個程序要經過我國公正、認證機*關或某些特殊機*關的認證、我國外交機構的認證及使、領館認證三個認證過程,所需時間、要求和費用按照各個使、領館的要求各不相同,企業應盡快辦-理,以避免延誤而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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