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功能測試
能測試是指對單臺設備和多臺同類或不同類的設備的性能.操作和控制設備的各項功能以及設備噪聲等進行的符合性測試。
1)單臺設備的性能測試
單臺設備的性能測試是針對其主要技術參數進行的,應對設備的載荷、速度、停位精度等參數以及設備的安全設施進行測定,以考核其驅動裝置的能力、傳動系統的強度、載荷和位置保持設備(如制動器、 液壓閥等)的功能是否足夠,停位是否準確,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的動作是否靈敏準確等。
數量較多的相同設備(如布景吊桿),可以先隨機抽查數量為總數四分之-的設備進行測試,有不合格設備時,以加倍的數量進行測試。如再有不合格設備出現時,則所有設備均應進行試驗。
對臺下設備應逐臺進行測試。
2)多臺設備的性能測試
多臺設備的性能測試在單臺設備性能測試完成后進行,同類設備或不同類設備應根據設計規定的各種運動狀態進行組合試驗,以核定其運動精度、同步精度和連鎖程序是否達到要求。
臺上設備和臺下設備的組合試驗則是在有場景參數要求時,臺上設備和臺下設備的運動及停位是否協調有效。
3)操作與控制設備的功能測試
對操作與控制設備的各種規定的功能,如手動、自動、預置、編程、修改、插入、省略、默認、顯示、打印等逐項進行測試,對系統的各種電氣保護裝置特別是緊急停車系統要進行單獨的測試。對系統中冗余配置設備的測試也應逐個進行。
4)噪聲測試
噪聲測試應根據合同技術要求的規定,對單臺設備的運行噪聲在規定的測試條件下進行。機旁噪聲常用于間接反映設備的制造質量,并決定是否采用必要的減噪措施和采用何種減噪措施。而觀眾廳噪聲則是劇場實際要求達到的、在觀眾廳某一特定位置上測得的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水平。噪聲測試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測試條件如背景噪聲、舞臺狀態(側臺門是否關閉、吊桿是否懸掛幕布等)、測點位置與高度、觀眾廳狀態(滿場或空場)等進行。
在滿足噪聲測試條件時,噪聲測試可與設備性能測試同時進行。當設備進行性能測試的環境條件不能滿足噪聲測試條件時,則噪聲測試必須單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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