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證所涉及的事實發生在我國國內的,原則上應向我國涉外公證處申**/書。如當事人無法親自回國辦-理,可委托國內親友或律師申請公證,并辦-理認證處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和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的認證。
在國際貿易中,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客戶根據本國的法律或規定要求中國外貿公司、出口企 業提供的涉外商業文件或單(如原產地證明書、商業INV、提單、裝箱單、保險單、合同、營 業執照 等),需經中國外交部和外國駐華使領館辦-理領事認證。根據廣大外貿公司和企業的 申請,可以為他們代理申請涉外商業貿易文件或單證的領事認證業務。
大使館加簽的目的:
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
不予認證的規定.
領事認證是外交或領事機構以國家名義進行文書推介和確認的活動。因此,當您的文書中有違反我國及文書使用國法律法規,損害我國主權和尊嚴及社會公共利益等內容時,認證機*關有權不予認證。同時,涉外公證/書、相關證明、單據等不符合《公證法》及《公證程序規則》等有關規定時不予認證。關于領事認證的相關解釋權歸外交部所有。
比利時大使館蓋章;比利時大使館蓋章-大使館蓋章申請從未如此簡單;認證價格合理;不成功不收費;是您外貿路上、涉外投資、生活的助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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