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認證相關注意事項
1. 由于辦-理領事認證的時間相對較長,有需求的企業一定要盡量提早前來辦-理,以爭取工作上的主動。
2.哥倫比亞使館要求授權書必須和營業執照一起認證。
3.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土耳其、古巴使館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供使館留底。如:送辦土耳其國家的文件,在份數欄內應填“2”份,申辦公司收到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館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爾使館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說明。
可申辦大使館認證的文件:
1、經由貿促會或商檢局(法檢產品由商檢局認證)認證 的通關結匯用的商業文件,如原產地證、商業CI、價格單、裝箱單、檢驗證(健康證、分析證、無放射證等)、品質證/書、提單、 各類運輸證明、屠宰證/書等。
2、不屬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業合同、協議書、委托 代理證/書、授權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銀行資本證明以及業 務證明等(須經中國貿促會做成證明書,然后交外交部和駐華 使館辦-理領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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