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類涉外公證/書主要包括:出生公證、未受刑事處分公證、婚姻狀況公證、親屬關系公證、委托書公證、學歷公證或職業公證等等。
商業類文書(如經濟類涉外公證/書、相關證明及單據)主要包括:合同公證、原產地證明、動植物檢驗檢疫證/書、INV等等。
由公證處出具的哪些文書可遞交貿促會申請代理領事認證?
由公證處出具的商事類公證/書可以向貿促會申請代理領事認證,其他民事類公證/書不予受理。
已送交使(領)館的文件可否撤銷認證申請?
文件須更改請及時和貿促會聯系,并提交撤單申請,已進入使(領)館的文件不可以撤銷。
是否可以只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
不可以。**先,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只能確認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其次,外國駐華使領館沒有我國內公證或商業文書出證機*關的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真偽,所以,涉外文書必須先經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辦-理領事認證,而后外國駐華使領館再確認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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