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由貿促會或商檢局(法檢產品由商檢局雙認證)雙認證 的通關結匯用的商業文件,如原產地證、商業CI、價格單、裝箱單、檢驗證(健康證、分析證、無放射證等)、品質證/書、提單、 各類運輸證明、屠宰證/書等。
2、不屬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業合同、協議書、委托 代理證/書、授權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銀行資本證明以及業 務證明等(須經中國貿促會做成證明書,然后交外交部和駐華 領事館辦-理領事雙認證)。
了解什么是涉外商業單據雙認證?
涉外商業單據雙認證是指應進口商或信用證的要求,貿促會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涉外商業單據予以審核并雙認證。
商業單據雙認證是貿促會對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享有對外經貿經營權的企業以及檢驗機構、保險公司、外運公司等其他有關機構出具的用于出口結匯的商業單據進行雙認證。
由貿促會雙認證的商業單據包括商業INV、提單、商業數量及重量證明、各類運輸證明及單據、裝箱單、檢驗類證明(由具備出證的專業檢驗鑒定機構所出具)、屠宰證、保險單(由保險公司出具附有保險條款的正式保險單)及其他用于結匯的商業單據。
上海常辦的領事館:
埃及、巴西、土耳其、秘魯、智利、烏拉圭、以及
阿根廷:不認長三角以外的文件;
墨西哥:不認長三角以外的文件,代理尼加拉瓜、危地馬拉、洪都拉斯三國雙認證;
泰國:英文或泰文,一份正本二份復印件;
菲律賓:一份正本三份復印件;
委內瑞拉:應另提供務登記證復印件。
上海委內瑞拉領事館雙認證更新:
領事館規定,自七月份開始,遞交領事館的文件必須要翻譯公司雙認證的西班牙語翻譯件,不接受企業提供的翻譯件。
另外,領事館現接受公司自己出具的自由銷售聲明類的雙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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