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于辦-理領事認證的時間相對較長,有需求的企業一定要盡量提早前來辦-理,以爭取工作上的主動。
2.哥倫比亞大使館要求授權書必須和營業執照一起認證。
3.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土耳其、古巴大使館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供大使館留底。如:送辦土耳其國家的文件,在份數欄內應填“2”份,申辦公司收到為“1”份,另1份由土耳其大使館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爾大使館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說明。
領事認證與我們工作生活中的很多活動都息息相關。但是這樣一個簡單的例子,其實已經生動地體現出領事認證的作用。試想一下,如果國內出具的文書沒有經外交部和駐華大使館認證,那么這本文書在國外使用時,國外的相關機構必然難以辨別其真偽,進而可能拒絕接受這本文書,這樣就會給文書持有人在國外的工作和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辦-理領事認證**主要的意義就在于使國外的相關機構能夠確認并接受我國內出具的文書,使之在國外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這也就是為什么在上述案例中,那些為申**而遞交的材料必須先經過領事認證。
通常認證的資料有:產地證、 商業INV、裝箱單、合同、報關單、營業執照、提單、等各類商業文件送各國大使館認證。
同一貨物的票據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認證?
同一貨物的票據的副本是否需要辦-理領事認證,是由文書使用國決定的。如文書使用國要求對有關票據的副本辦-理領事認證,則應按對方的要求辦-理。在辦-理領事認證前,有關票據的副本上也應加蓋出證機*關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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