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范圍主要有:
(1)貿促會系統所簽發的一般原產地證;
(2)由貿促會簽證機構加簽的涉外商業單據文件。常見的有:商業INV、箱單、價格單、船公司證明、提單、裝箱單、保險單等;
(3)根據進口國或進口商的要求,需要辦-理領事加簽的其它有關單據文件。
在實際業務中,需要辦-理領事加簽的單據文件**為常見的是原產地證和商業INV。
對商業單據文件(如原產地證)予以領事加簽,通常在信用證中作如下規定:“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SHOULD BE LEGALIZED BY EMBASSY OR CONSULATE”(中國貿促會出具的原產地證明,必須由某國領事予以加簽)。
領事加簽的費用
1.一般情況下,辦-理領事加簽所發生的費用由我司先行墊付,待加簽文件寄回,再據實結算。對于有不良記錄(結算不及時等)的合作伙伴,則應預交辦-理費用。
2.已送進領事進行加簽的文件或單據,申請單位發現錯誤要求退回的,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書面撤單申請,貿促會可以幫助及時追回,但其已發生的費用,申請單位必須承擔。
3.由于各個國家領事的規定、收費及注意事項時有調整,所以辦-理領事加簽的費用不是一成不變的。
外國駐華領事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公證文書是否須中方領事加簽?
答:外國駐華領事或駐內地及港澳領事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公證文書,可徑在我國內地和港澳地區使用,無須辦-理中方領事加簽。
外交部領事司和領事加簽
對申請單位提交代理的單據文件審核后,對于可以辦-理領 事加簽的單據(如產地證)和官/方機構、公證部門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動植物檢疫局出具的動植物檢疫證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領事司進行加簽。對擬辦-理的領事加簽,屬于貿促會加簽范圍的單據文件,如:INV、提單、屠宰證、商檢公司出具的商檢證、保險公司出具保險單等,先由貿促會直接加蓋單據證明章予以加簽,然后送外交部領事司加簽。對于需制作國際商事證明書的,先由總會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再送外交部領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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