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于辦-理領事蓋章的時間相對較長,有需求的企業一定要盡量提早前來辦-理,以爭取工作上的主動。
2.哥倫比亞大使館要求授權書必須和營業執照一起蓋章。
3.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土耳其、古巴大使館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供大使館留底。如:送辦土耳其國家的文件,在份數欄內應填“2”份,申辦公司收到為“1”份,另1份由土耳其大使館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爾大使館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說明。
領事蓋章與我們工作生活中的很多活動都息息相關。但是這樣一個簡單的例子,其實已經生動地體現出領事蓋章的作用。試想一下,如果國內出具的文書沒有經外交部和駐華大使館蓋章,那么這本文書在國外使用時,國外的相關機構必然難以辨別其真偽,進而可能拒絕接受這本文書,這樣就會給文書持有人在國外的工作和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辦-理領事蓋章**主要的意義就在于使國外的相關機構能夠確認并接受我國內出具的文書,使之在國外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這也就是為什么在上述案例中,那些為申**而遞交的材料必須先經過領事蓋章。
文件要求:
1、下列大使館要求所有蓋章文件一式兩件:
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烏茲別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大使館留底(不收蓋章費)
2、下列大使館要求提供蓋章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份數如 下表:
埃及、也門、伊朗、、印尼、老撾、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亞、盧旺達、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亞、印度 以上國家提供一份復印件
剛果共和國 提供二份復印件
阿聯酋 提供一份(產地證) 復印件 提供二份(CI) 復印件
利比亞 提供四份復印件
問:哪些文件和單證可以辦-理領事蓋章?
答: A:各類涉外商業單證,如:原產地證、商業INV、 提單、檢驗證明、船證明等;
B:與涉外商事活動相關的各類文件,如:合同、報關單、授權書、營業執照、資信證明、投標文件等。
問:什么機構可以代理領事蓋章業務?
答:我司利用自身的網絡和專業優勢,且長期的工作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以出簽迅速、便捷的工作風格為出口企業提供了良好的服務,贏得廣大出口企業的和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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