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使館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加簽。
印度尼西亞使館在辦-理藥品、**器械、**、化妝品類的文件時,需提供生產許*可*證、銷售證/書、GMP證/書、營業執照、授權書、產品承認說明。
送科威特使館的產地證及Invoice的領事加簽需提交白色產地證;送敘利亞駐北京使館的領事加簽的產地證及Invoice上須加打“貨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說明。
辦-理泰國領事加簽的涉外商業文件需附有泰語譯文。
領事加簽的費用
1.一般情況下,辦-理領事加簽所發生的費用由我司先行墊付,待加簽文件寄回,再據實結算。對于有不良記錄(結算不及時等)的合作伙伴,則應預交辦-理費用。
2.已送進使館進行加簽的文件或單據,申請單位發現錯誤要求退回的,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書面撤單申請,貿促會可以幫助及時追回,但其已發生的費用,申請單位必須承擔。
3.由于各個國家使館的規定、收費及注意事項時有調整,所以辦-理領事加簽的費用不是一成不變的。
領事加簽的概念
領事加簽(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稱“使館加簽”。從廣義上來說,領事加簽是指由外交、領事機構證明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上**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從而使該文件具有境處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國出口貿易中,許多國家和地區對我國的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要求經該外國駐華使館加簽,方可在進口時辦-理通關結匯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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