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業單據雙認證是指應進口商或信用證的要求,貿促會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涉外商業單據予以審核并雙認證。
商業單據雙認證是貿促會對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享有對外經貿經營權的企業以及檢驗機構、保險公司、外運公司等其他有關機構出具的用于出口結匯的商業單據進行雙認證。
由貿促會雙認證的商業單據包括商業INV、提單、商業數量及重量證明、各類運輸證明及單據、裝箱單、檢驗類證明(由具備出證的專業檢驗鑒定機構所出具)、屠宰證、保險單(由保險公司出具附有保險條款的正式保險單)及其他用于結匯的商業單據。
領事雙認證(Embassy certification):是指外交、領事機構或法律授權機構通過確認公文書上**終簽署人身份及其簽字和印章屬實來證明文書可靠性的活動。辦-理領事雙認證的目的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大使館雙認證主要包括民事雙認證和商業雙認證,民事雙認證,如出生、學歷、收入證明等;商業雙認證,如產地證明、形式InvioceOICE、提單、保險單等。
下列大使館要求提供復印件:
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阿富汗、阿聯酋(Invoice1份)、埃及、埃塞俄比亞、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維亞、古巴、剛果(2份)、哈薩克斯坦、、黎巴嫩、利比亞(2份)、盧旺達、緬甸、也門、越南、伊朗、約旦、印度尼西亞、印度 。
下列大使館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大使館要求產地證、Invoice必須一起雙認證:
卡塔爾、黎巴嫩、約旦、敘利亞、阿聯酋、利比亞
下列大使館要求雙認證產地證需提供Invoice復印件作為參考:
伊朗、秘魯、利比亞
下列大使館要求商業單據需做成商業證明書再送交大使館雙認證:
阿爾及利亞、南非、尼日利亞、意大利
下列大使館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亞
科威特(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阿文部分由大使館翻譯,收20元翻譯費)
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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