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領事蓋章的單證范圍:
(一)、用于通關結匯的各類單證。如:產地證、商業inv、箱單、提單、保單等;
(二)、用于國際商事活動的各類文件。如:合同、價格單、協議、營業執照、聲明、報關單等。
(三)、其他涉外商事活動中需要蓋章的文件。
通常蓋章的資料有:產地證、 商業INV、裝箱單、合同、報關單、營業執照、提單、等各類商業文件送各國大使館蓋章。
同一貨物的票據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蓋章?
同一貨物的票據的副本是否需要辦-理領事蓋章,是由文書使用國決定的。如文書使用國要求對有關票據的副本辦-理領事蓋章,則應按對方的要求辦-理。在辦-理領事蓋章前,有關票據的副本上也應加蓋出證機*關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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