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對外經貿往來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企業向國外出口商品,開展經貿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據、證明等文書往來,中國與國外文書真實性的采信與法律效力問題成為一個重要課題。領事簽章作為國家之間的文書推介活動,可通過對有關公證文書和商業文書環環相扣的確認,有效避免文書接受國因懷疑簽字或印鑒的真實性而拒絕接受文書。可以說領事簽章是企業出口可少的“通行證”。要想獲得這個“通行證”,除了要辦-理外交部認證司的簽章手續外,同時還要辦-理外國駐華領事的簽章手續。有了領事簽章這個“通行證”,企業的文書才能與使用國當地的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國被接受。
如何申請辦-理領事簽章
1.提交《領事簽章申辦表》(1)和《領事簽章申辦表》(2)各一份正本;
2.提交需經貿促會簽章的全套資料(所有的領事簽章必須先經貿促會簽章);
3.提交需簽章的文件及其復印件二份。
4、個別有特殊規定的領事按其特殊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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