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國家對辦-理領事館蓋章的文種也有不同的要求,如向利比亞、科威特兩國申請領事館蓋章時須附阿拉伯文的有關單據,向委內瑞拉、哥倫比亞、烏拉圭、玻利維亞申請領事館蓋章時則必須附西班牙文譯文等。
土耳其、泰國、菲律賓需蓋章一式兩份;且有時領事館公布的蓋章時間不穩定多預留時間,以免產生其它不必要的費用,如:滯港費用等等。
在香港領事館蓋章一般是3個工作日,加上郵寄休假的時間,所以一般是7天。北京領事館蓋章的一般是在7-30個工作日,視國家而定,委內瑞拉,利比亞,巴西,卡塔爾等國的時間較長,但一般都是三周左右。
申請單位如何辦-理領事館蓋章?
已在貿促會辦-理原產地證注冊的申請單位需填寫《代理領事館蓋章申請表》,提交需要辦-理領事館蓋章的文件,未在貿促會辦-理原產地證注冊的申請單位還需提交個人的 明(或護*照)、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及貿促會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證。對于以“國際商事證明書”形式辦-理的文件,須另外填寫《辦-理國際商事證明書申辦表》,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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