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辦土耳其國家的文件,在份數欄內應填“2”份,申辦公司收到為“1”份,另1份由土耳其領事館留底保存。
烏克蘭領事館認證篇:
由于烏克蘭駐上海總領事館認證效率太低,且經常莫名閉館,決定不代理上海烏克蘭領事館的認證。以后需烏克蘭認證的文件將統往一送北京領事館認證。相關費用不變。
領事館認證的概念: 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領事館認證,又稱“領事館認證”。
領事館認證的歷史沿革:領事館認證制度是隨著國際商業往來的發展而逐步建立起來的,具有悠久的歷史,在對外交往和文書流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0年代初,阿拉伯國家聯盟決定對以色列進行經濟制裁,并同時抵制與以色列有經貿業務往來的外國企業。為此,阿拉伯國家對向其出口的貨物所涉及的單據,要求有阿拉伯國家駐該國的使(領)館予以領事館認證,主要是證明出口商品與以色列無關。從此,領事館認證業務得以在我國開展。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一些南美國家和部分歐洲國家對我國向其出口貿易也相繼實施了領事館認證制度。目前,世界上還有個別國家還未與我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但是民間的商業往來仍很頻繁。隨著中國對外交往的不斷擴大和中國國際地位的提升,一些國家還單方面免除了中國境內文件送往該國使用的領事館認證,這些國家有美國、日本、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 在國際貿易中,對出口商的商業單據和文件以及其他機構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部、領事館機構加以認證這已成為一種比較普遍的做法。同時,領事館認證不僅僅是一種國際慣例,而且在不少國家中是以法律的形式來加以規定的。更為重要的是領事館職能的一個體現,它不僅涉及到貿易問題,還涉及到國與國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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