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對外經貿往來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企業向國外出口商品,開展經貿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據、證明等文書往來,中國與國外文書真實性的采信與法律效力問題成為一個重要課題。領館雙認證作為國家之間的文書推介活動,可通過對有關公證文書和商業文書環環相扣的確認,有效避免文書接受國因懷疑簽字或印鑒的真實性而拒絕接受文書。可以說領館雙認證是企業出口可少的“通行證”。要想獲得這個“通行證”,除了要辦-理外交部認證司的雙認證手續外,同時還要辦-理外國駐華領館的雙認證手續。有了領館雙認證這個“通行證”,企業的文書才能與使用國當地的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國被接受。
哪些領館要求所有雙認證的商業文件須提交一式兩(多)份?
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土耳其、古巴等國家駐華領館規定,對申辦領館雙認證的文書需要留存歸檔,且存檔的文書也要經過我國外交部認證司辦-理領館雙認證。所以向上述外國駐華領館申辦領館雙認證時,應按要求一式兩(多)份的原件,辦-理領館雙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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