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申請單位提交代理的單據文件審核后,對于可以辦-理領 事雙認證的單據(如產地證)和官/方機構、公證部門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動植物檢疫局出具的動植物檢疫證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認證司進行雙認證。對擬辦-理的領館雙認證,屬于貿促會雙認證范圍的單據文件,如:INV、提單、屠宰證、商檢公司出具的商檢證、保險公司出具保險單等,先由貿促會直接加蓋單據證明章予以雙認證,然后送外交部認證司雙認證。對于需制作國際商事證明書的,先由總會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再送外交部認證司。
外國駐華領館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公證文書是否須中方領館雙認證?
答:外國駐華領館或駐內地及港澳領館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公證文書,可徑在我國內地和港澳地區使用,無須辦-理中方領館雙認證。
提交需雙認證的各類單證一律用打字機繕制,手寫無效。并要求做到清潔、完整、有效、凡修改處要蓋申請單位校對章(每份單證使用校正章不得超過三處),提交時應注明各單證需雙認證的份數。
雙認證文件需要加手簽的,應提供有效依據(如L/C等)。
所有單證雙認證須在貿促會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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