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提交認證的外貿單據應屬于單據認證業務范圍,單證內容必須真實、合法、清晰、準確, 應連同原產地證明書一起申辦, 同時并提供有關依據,如信用證、報關單、合同等相關依據。通常需要貿促會認證的對外貿易單據如下:
1.商業INV(企業須提供報關單原件。如暫時無法取得報關單原件,須提供報關單預錄聯, 并向貿促會出具保函)
2.裝箱單
3.提單
4.船公司證明
5.運費Invoice
6.保險公司出具的商業保險單據
7.清真屠宰證明
認證:是由出口國的特定機構對出口商用于通關結匯以及其他用途的各類商業單據和文件就其單證文件上的印章、簽字屬實進行確認和證實。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為了辦-理進口手續以及**交易行為或貿易文件的真實性,從而實現交易的安全,減少風險,維護自身的權益,進口商根據本國的法律或有關規定,要求出口國的專門機構對出口商在交易中所涉及的商業文件或商業單據(一般是商會組織)加以認證,這一做法已成為國際慣例。
卡塔爾、科威特(同時認證白色產地證)、黎巴嫩、約旦、敘利亞、阿聯酋、伊朗、利比亞大使館要求產地證、Invoice必須一起認證。
秘魯大使館要求認證產地證需提供Invoice復印件作為參考。
埃塞俄比亞 、 、科威特、(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阿文部分由大使館翻譯,收20元翻譯費) 、伊朗、意大利大使館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們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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