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在外國的涉外公證/書,是否可以向我國駐外領事申辦領事雙認證?
答:我國駐外領事不掌握國內公證處或其他出證機構的簽字或印章備案,不便核實文書真偽,因此原則上不受理國內出具的公證/書或其他文書的雙認證申請。當事人應將文書送回國內,按正常程序補辦雙認證處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辦的領事雙認證和文書使用國駐華領事的雙認證手續。
關于領事雙認證出的文件信息驗證查詢問題
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查詢驗證雙認證出的文件信息:
1、一般各個國家雙認證出的印章有自己特定國家的標志,可將雙認證出的文件掃描并發給國外客戶或者朋友驗證。
2、由于北京、上海交各國領事的雙認證的文件都需經中國外交部認證司雙認證,外交部認證司對每一份文件都有**雙認證編號,每一編號對應一份文件,此編號在外交部雙認證出的標簽上,是8位-3位的編號(詳見下圖說明),前8位數為文件的雙認證編號,后3位數為提交雙認證文件同一批次在此雙認證號的文件數。通過外交部認證司雙認證進展查詢電話可查詢文件的雙認證狀態,外交部認證司,等電腦語音將要落時迅速輸入8位雙認證號按#號結束,一定要連貫迅速輸入,間隔時間不要超過2秒,否則電腦語音會自動返回上級菜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