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國駐外領事不掌握國內公證處或其他出證機構的簽字或印章備案,不便核實文書真偽,因此原則上不受理國內出具的公證/書或其他文書的認證申請。當事人應將文書送回國內,按正常程序補**處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和文書使用國駐華領事的認證手續。
一些領事認證的個別要求:
*巴基斯坦領事涉及金額的商業文件不予認證;
*哥倫比亞領事要求授權書必須和營業執照一起認證;
*科威特領事要求Invoice必須與產地證及白色產地證一起認證
藍色產地證必須與白色產地證一起認證
*利比亞領事單認產地證需附正本Invoice,按Invoice金額收費;
*印度尼西亞領事在辦-理藥品、**器械、**、化妝品類的文件時,需提供生產許*可*證、銷售證/書、GMP證/書、營業執照、授權書、產品承認說明;
各國駐華領事由于各國情況不同,關于領事認證的具體要求和收費情況也不盡相同。特別要提醒各家需要做領事認證的企業,很多領事認證要求產地證和一起認證,而且他們的認證金額按金額收費,金額越大,相應認證費用也越高,這些領事主要有阿聯酋、卡塔爾、黎巴嫩、利比亞、敘利亞、伊朗、約旦、阿曼,企業在做到這些領事的領事認證前務必清楚其認證費用,詳細請咨詢我們,免得增加外貿成本,其余領事按份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