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簽章的目的:
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
在國際貿易中,“領事簽章”是商業簽章中的一種。由于它可以對進口商品的產地、價格、擔*保等方面進行,加之簽章所需時間相對較長,費用較高,近年來,越來越多地被一些國家用作進口的非關稅貿易壁壘措施。如科威特、南韓、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國規定:凡進口貨物必須出具經“領事簽章”的一般原產地證/書,貨物方能通關。
可能您正在為次做上海領事簽章而煩惱,或許是為了趕時間而抱怨當地貿促會辦-理時間太長,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戶提供的簽章資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規定的,所以需要補資料,這浪費了大量寶貴的時間。
什么是領事簽章?
領事簽章,簡稱領事簽章(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稱“外交簽章”。是指一國外交、領事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公證文書或其他證明文書上,確認公證機構、相應機*關或者簽章機構的**一個簽字或者印章屬實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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