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館加簽的目的:
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
在國際貿易中,“使館認證”是商業認證中的一種。由于它可以對進口商品的產地、價格、擔*保等方面進行,加之認證所需時間相對較長,費用較高,近年來,越來越多地被一些國家用作進口的非關稅貿易壁壘措施。如科威特、南韓、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國規定:凡進口貨物必須出具經“使館認證”的一般原產地證/書,貨物方能通關。
可能您正在為次做上海大使館認證而煩惱,或許是為了趕時間而抱怨當地貿促會辦-理時間太長,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戶提供的認證資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規定的,所以需要補資料,這浪費了大量寶貴的時間。
阿根廷使館公布的出證時間為7個工作日,現在由于阿根廷使館加簽量增多,其實際出證時間不能確定;而埃及使館規定的出證時間也是為7個工作日,而實際上內部的機構3個工作日就可以取出證。 所以由于各種因素,使館公布的出證時間僅供參考,為避免到港貨物的及時**,建議您提天--15天左右辦-理。
A省(區、市)公證處或其他機構出具的涉外公證/書或其他文書,是否可以到B省(區、市)外辦申辦領事認證?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辦-理領事認證的省級外辦只掌握本省、區、市內涉外公證處或其他出證機構的簽字或印章備案,對其它省份出具的文書不便核實真偽,不能為其辦-理認證。因此,當事人應到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關事實發生地的涉外公證處或其他機構申**/書或其他文書,并到該公證處或其他機構所屬省級外辦申請領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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