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況下,辦-理領事認證所發生的費用由我司先行墊付,待認證文件寄回,再據實結算。對于有不良記錄(結算不及時等)的合作伙伴,則應預交辦-理費用。
2.已送進使領館進行認證的文件或單據,申請單位發現錯誤要求退回的,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書面撤單申請,貿促會可以幫助及時追回,但其已發生的費用,申請單位必須承擔。
3.由于各個國家使領館的規定、收費及注意事項時有調整,所以辦-理領事認證的費用不是一成不變的。
領事認證的概念
領事認證(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稱“使領館認證”。從廣義上來說,領事認證是指由外交、領事機構證明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上**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從而使該文件具有境處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國出口貿易中,許多國家和地區對我國的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要求經該外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方可在進口時辦-理通關結匯手續。
申請單位如何辦-理領事認證?
已在貿促會辦-理原產地證注冊的申請單位需填寫《代理領事認證申請表》,提交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文件,未在貿促會辦-理原產地證注冊的申請單位還需提交個人的 明(或護*照)、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及貿促會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佐證。對于以“國際商事證明書”形式辦-理的文件,須另外填寫《辦-理國際商事證明書申辦表》,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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