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辦-理使館認證(領事館認證)?
在國際貿易實踐中,許多國家和地區出于保護本國市場的需要,紛紛制定了嚴格的貿易保護政策,要求我國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需經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才能在進口國辦-理通關結匯手續。使領館認證不僅僅是一種慣例,而且在不少國家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規定的。經過認證的單據和文件具有域外使用的法律效力,為使用國有關當局所承認。
文件要求:
1、下列使館要求所有認證文件一式兩件:
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烏茲別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館留底(不收認證費)
2、下列使館要求提供認證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份數如 下表:
埃及、也門、伊朗、、印尼、老撾、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亞、盧旺達、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亞、印度 以上國家提供一份復印件
剛果共和國 提供二份復印件
阿聯酋 提供一份(產地證) 復印件 提供二份(CI) 復印件
利比亞 提供四份復印件
阿聯酋周年申報表領事館認證#營業執照領事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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