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館加簽的目的:
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 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
在國際貿易中,“使館認證”是商業認證中的一種。由于它可以對進口商品的產地、價格、擔*保等方面進行,加之認證所需時間相對較長,費用較高,近年來,越來越多地被一些國家用作進口的非關稅貿易壁壘措施。如科威特、南韓、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國規定:凡進口貨物必須出具經“使館認證”的一般原產地證/書,貨物方能通關。
可能您正在為次做上海大使館認證而煩惱,或許是為了趕時間而抱怨當地貿促會辦-理時間太長,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戶提供的認證資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規定的,所以需要補資料,這浪費了大量寶貴的時間。
是否可以只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
不可以。**先,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只能確認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其次,外國駐華使領館沒有我國內公證或商業文書出證機*關的簽字或印章備案,難以核實文書真偽,所以,涉外文書必須先經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辦-理領事認證,而后外國駐華使領館再確認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地方外辦的印章和簽署官員的簽字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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