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配式建筑是指用預制的構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這種建筑的優點是建造速度快,受氣候條件制約小,節約勞動力并可提高建筑質量。同時具有以下特點:
1. 大量的建筑部品由車間生產加工完成。
2. 現場大量的裝配作業,比原始現澆作業大大減少。
3. 采用建筑、裝修一體化設計、施工,理想狀態是裝修可隨主體施工同步進行。
4. 設計的標準化和管理的信息化,構件越標準,生產效率越高,相應的構件成本就會下降,配合工廠的數字化管理,整個裝配式建筑的性價比會越來越高。
5.符合綠色建筑的要求。
裝配式建筑的標準
1.定義:
為規范我國裝配式建筑的建設,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全面提高裝配式建筑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6度到9度的裝配式建筑的設計、生產運輸、施工安裝、質量驗收和使用維護。
裝配式建筑應遵守建筑全壽命期的可持續性原則,并應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式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應用。
裝配式建筑應將結構系統、外維護系統、設備與管線系統、內裝系統集成、實現建筑功能完整、性能優良。
裝配式建筑的設計、生產運輸、施工安裝、質量驗收和使用維護,除應執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建筑的結構系統由鋼、鋁部(構)件構成的裝配式建筑。
由樓地面、墻面、輕質隔墻、吊頂、內門窗、廚房和衛生間等組合而成,滿足建筑空間使用要求的整體。
建筑系統集成以裝配化建造方式為基礎,統籌策劃、設計、生產和施工等,實現建筑結構系統、外圍護系統,設備與管線系統、內裝系統一體化的過程。
結構系統、外圍護系統、設備與管線系統、內裝系統的主要部分采用預制部品部件集成的建筑。
由結構構件通過可靠的連接方式裝配而成,以承受或傳遞荷載作用的整體。
建筑結構系統、外圍護系統,設備與管線系統、內裝系統一體化的設計。
裝配式建筑設計中通過建筑、結構、設備、裝修等相互配合,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滿足建筑設計、生產運輸、施工安裝等要求的一體化設計。
由建筑外墻、屋面、外門窗及其他部品部件等組合而成,用于分隔建筑室內外環境的部品部件的整體。
由給水排水、供暖通風空調、電氣和智能化、燃氣等設備與管線組合而成,滿足建筑使用功能的整體。
在工廠或現場預先生產制作完成,構成建筑結構系統的結構構件及其他構件的統稱。
據不**統計,目前全國已有30多個省市出臺了裝配式建筑專門的指導意見和相關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對裝配式建筑的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以北京和上海為例,部門推出的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中,都明確提出各類建筑的裝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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