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數字化車間,聊城數字化車間申報方向,數字化車間的申報難度
數字化車間
一、申報方向
(一)數字化車間。企業以生產對象所要求的工藝和設備為基礎,以信息技術、自動化、測控技術等為手段,用數據連接車間不同單元,對生產運行過程進行規劃、管理、診斷和優化的實施單元。數字化車間應具有多個數字化智能化應用場景,應用場景是面向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等全過程單個或多個環節,通過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深度融合,實現具備特定功能和實際價值的應用。
(二)智能工廠。企業綜合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智能裝備等**技術手段,實現研發、設計、工藝、生產、檢測、物流、銷售、服務等環節的集成優化和智能管理決策,具備“設備互聯、數據互享、系統互通、業態互融”特征,實現生產效率提高、質量效益提升、資源消耗減少、運營成本降低、環境生態友好的新型工廠。智能工廠應實現多個數字化車間的統一管理和協同生產,帶動企業實現制造技術突破、工藝創新、應用場景集成和業務流程再造。
二、申報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財務狀況良好,信用良好且無違法記錄的制造業企業。
(二)企業主導產品(技術)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政策導向。
(三)企業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智能制造基礎,已制定數字化、智能化發展規劃等,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并有具體推進措施。
(四)申報的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應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數字化車間滿足《數字化車間評定標準》,智能工廠滿足《智能工廠評定標準》
(五)智能制造實踐取得技術突破,鼓勵使用安全可控的關鍵技術裝備和工業軟件。
(六)通過智能制造實踐帶動企業研發、制造、管理、服務等各環節智能化水平提高,實踐模式具有可復制性、易推廣性,具有示范帶動作用。
(七)近3年企業未發生過生產安全、質量和環境污染事故,無偷稅漏稅、失信懲戒和不良信用記錄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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