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cfr **262部分(磁鐵安全標準)
16 CFR**262部分是美國聯邦法規中的一部分,涉及磁鐵安全標準。該標準于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適用于所有在美國銷售或分布的玩具、兒童用品和其他相關產品。
該標準要求磁鐵產品符合以下要求:
1.直徑小于3英寸的磁鐵必須滿足5磅的拉力測試,直徑大于3英寸的磁鐵必須滿足10磅的拉力測試。
2.磁鐵必須經過耐撞擊測試;以確保其丕易破裂或開裂。
3.磁鐵必須遵循小零件預防規則,以防止它們被年幼的兒童吞咽或吸入。
4.任何玩具、兒童用品或其他相關產品不能包含小于5毫米的磁鐵,小于5毫米的磁鐵必須測試其可吸入性,以確保其不會被年幼的兒童吞咽或吸入。
這些要求能夠有效保護年輕兒童的安全,防止他們意外地吞咽或吸入磁鐵的情況。如果產品未符合這些要求,其銷售和分布將受到限制并可能被召回。
16 CFR**262部分還要求制造商和進口商必須提供一份證書,證明其產品符合磁鐵安全標準。此外,零售商也必須對其出售的產品進行檢查,以確保它們符合這些要求。
商品 |
法規、標準和要求 肖工189-3884-8526 |
磁體類商品 |
16 CFR **262 部分(磁鐵安全標準);或美國材料實驗協會 F963-17 第 4.38 部分(玩具安全標準消費者安全規范) |
總之,16 CFR**262部分旨在確保年輕兒童的安全,并保護他們免于誤食或吸入磁鐵帶來的傷害。任何生產、銷售或分布相關產品的制造商、進口商和零售商都應遵守該標準,以確保其產品符合規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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